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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属于国家投资计划、产业振兴规划、重大专项等国家重点支持的、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大产业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

  四、申报材料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本和申报数据信息表(见附件)。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逐条编写,并汇编成册;所报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五、时间要求

  请各地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28日前统一将本地区示范创建单位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5份,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同时,请将申报文本前10项内容以及申报数据信息表以电子件方式报送,并标注“××单位申报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材料”标题。

  国务院相关部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参照上述要求推荐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并出具推荐函。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企业)申报文本范式

  2.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企业)申报数据信息表

  3.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事业单位)申报文本范式

  4.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事业单位)申报数据信息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一月五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司企业处 孙朗 徐俊峰 彭茂祥

  电   话:010-62083685  62086568

  传   真:010-62020895

  电子邮件:ip_qiye@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邮   编:100088

  附件1: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企业)申报文本范式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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