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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寻找往昔》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寻找往昔》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9〕97号)


东方太和(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德国GBF公司《寻找往昔》联合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9年10月至11月拍摄四川安岳石窟、毗卢洞石窟造像、夹江千佛岩石窟、瑞峰崖墓群、冯焕阙(渠县汉阕)、昭化古城城门(含鲍三娘墓)外景。具体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及使用管理单位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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