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稳定健全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管理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质量监管、完善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均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责任和投入;坚持突出特色,以家庭为中心,以育龄群众为重点,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在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创造符合本地实际的多种形式的发展模式;坚持把握重点,创新和完善管理机制,顺应人民群众需求,依法开展服务,全面开展队伍职业化建设。
(三)总体目标:利用5到10年的时间,把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为当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成为群众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首选单位。
到2010年,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高效规范,队伍职业化建设体系初步形成。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每个县站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乡站有1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名专兼职宣传教育人员,2/3的乡站至少有1名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到2015年,县乡服务机构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服务优良、精干高效、廉洁奉献的职业化队伍,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到2015年,县乡服务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应全部取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东部地区要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三、稳定工作机构,坚持公益性质
(四)加强和完善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机构。在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中,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稳定。以实施国债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强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以县级服务中心为龙头、乡级服务站为骨干、村级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健全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