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
(2010年第1号)
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2010年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
(一)储蓄国债。
1.凭证式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1)20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2)200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3)200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4)200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5)2005年8月1日至8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6)20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7)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8)200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0%。
(9)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2007年3月18日之前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3.39%,2007年3月18日及之后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3.66%。
(10)20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66%。
(11)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2007年5月19日之前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3.66%,2007年5月19日及之后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4.11%。
(12)2007年9月6日至9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2007年9月15日之前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5.20%,2007年9月15日及之后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5.47%。
(13)2007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5.74%。
(14)2009年8月17日至8月31日发行的1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0%。
(15)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发行的1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