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2009年9月10日 国质检卫函[2009]62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9月7日,国务院召开了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当前,全球疫情持续快速蔓延,我国疫情呈现本土化增速发展趋势,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根据疫情发展的新趋势和特点,在内防扩散与外堵输入相结合的基础上,国务院提出“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防控策略。根据会议要求,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北京等国庆活动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各局要密切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各口岸实际工作,制定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或方案。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技术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切实保障国庆前后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二、坚持口岸各项防控措施
各局要坚持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六部局署联合下发的《
关于调整<甲型H1N1流感口岸卫生检疫流程及操作规程>的通知》(国质检通联[2009]307号),加强对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航线、重点人群的入境检疫查验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同时,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防控工作经验,及时组织专家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工作措施,提前做好应对更复杂形势的准备。
三、做好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局要坚持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地介绍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形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甲型 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让出入境人员了解并掌握有关防控知识,正确理解并积极配合我部门的防控工作。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局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国外疫情变化趋势,以及世卫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及时了解国外防控新技术、新方法,积极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