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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境动物及相关产品甲型H1N1流感检疫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境动物及相关产品甲型H1N1流感检疫工作的通知
(2009年9月11日 国质检动函[2009]622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科院:
  近期,国际上甲型H1N1流感在动物中的流行出现了新动向。一是动物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国家和病例数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已有加拿大、阿根廷、澳大利亚、智利、新加坡(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猪中检出)等5个国家报告在动物中发现。二是感染动物种类增多。除在猪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外,智利官方已宣布在其火鸡养殖场发现了甲型H1N1流感。三是跨境动物贸易中首度检出甲型H1N1流感。近日,新加坡官方在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活猪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
  当前,防控动物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严峻、情况复杂,各局务必保持清醒认识,要继续认真落实总局关于防控动物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在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境甲型H1N1流感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2009]178号)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进境动物及相关产品的检疫工作
  要继续加强对进境猪、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所有进境种猪入境后隔离检疫期间,增加甲型 H1N1流感的荧光PCR检测项目。认真查验已发生人甲型H1N1流感疫情而未发生动物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国家或地区进境动物卫生证明,只有证明如下内容的方可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允许进境:猪肉产品来源猪群经监测和宰前检疫未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猪肉产品经检测无甲型H1N1流感病毒;包装完整并由产地铅封后的封闭集装箱运输;在离境港口起运前对箱体进行彻底消毒。
  根据有关规定,总局将动态维护《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各局可在总局动植司网页进境动物检疫栏目中查询了解相关信息。如针对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总局与农业部已发布第38号公告,根据该公告及疫情发展情况,目前加拿大阿尔伯塔省、魁北克省和马尼托巴省已被列入一览表,请各局据此开展工作。
  针对非法入境猪、禽及其产品,各局要加大打击力度,防止疫情通过非法渠道传入。
  二、加强出境动物及相关产品的检测和监测工作
  前期各局已经对供港澳动物及相关产品开展了大量的甲型H1N1流感检测和监测工作,未发现阳性结果,各局应继续加强供港澳猪、禽养殖场的疫情监测,并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检测频次,以确保出口动物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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