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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
  (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
  ①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代码”不填。
  ②当本企业为集团二级子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其中“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③集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中央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0”,后3位“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2)编制。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省、市、县或区的代码直接填列。境外企业所在地区代码统一填“900000”。
  4.所属行业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则填报A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发行了B股股票,则填报B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在境外发行股票,则该代码填“000000”。
  集团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分别选择9项下的“1.事业单位”或“2.基建项目”项填列。
  7.报表类型码: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实际情况选择填列,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集团本部在填报集团合并报表时,按要求选择填列“9”;
  (2)集团二级子企业在填报本企业报表时,按要求选择填列“0”;集团二级子企业为金融企业、境外企业、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按要求分别选择填列“2”、“3”、“4”或“5”。集团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0”。
  8.成立年份: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9.备用码: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五、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10年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企业根据2009年企业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少数股东权益”仅由编制合并预算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7.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2.预付款项: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的预计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存货:根据“存货”下设各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其他流动资产:根据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预计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7.长期股权投资: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8.投资性房地产: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预计余额填列。
  9.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0.开发支出: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11.商誉: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根据“商誉”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12.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13.预收款项: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的预计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预计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预算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14.应付职工薪酬: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预计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其中“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15.库存股: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根据“库存股”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表内公式:
  10行≥(11+12)行(合理性);15行=(2+3+4+5+6+7+8+9+10+13+14)行;24行=(22-23)行;26行=(24-25)行;38行=(17+18+19+20+21+26+27+28+29
  +30+31+32+33+34+35+36+37)行;39行=(15+38)行;46行≥(47+48)行;49行≥50行;56行=(41+42+43+44+45+46+49+51+52+53+54+55)行;65行=(58+59+60+61+62+63+64)行;66行=(56+65)行;74行=(68+69-70+71+72+73)行;76行=(74+75)行;78行=(66+76)行;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75=0(合理性);39行=78行。
  六、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10年度预计实现利润(亏损)及应上交国家利润等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少数股东损益”仅由编制合并预算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7.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2010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活动预计产生的收入总额,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分别单列。
  2.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2010年度各项资产预计发生的减值损失。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者负债预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4.投资收益: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预计收益,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反映企业按照规定预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应上交国家利润(国家股利):反映企业根据有关国有资本收益收交办法,预计应上交国家2009和2010年度的利润(国家股利)金额。
  表内公式:
  1行=(2+3)行;4行=(5+6)行;13行≥14行(合理性);15行=(1-4-7-8-9-10-11+12+13)行;18行=(15+16-17)行;20行=(18-19)行;22行=(20-21)行;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21行=0(合理性)。
  七、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2010年度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预计流入和流出情况。
  (二)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
  (三)表内“本年预算数” 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四)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五)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反映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外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汇总数。
  (六)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反映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外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汇总数。
  (七)其他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反映除表上所列项目外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汇总数。
  (八)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九)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表内公式:
  4行=(2+3)行;7行=(5+6)行;8行=(4-7)行;14行=(10+11+12+13)行;19行=(15+16+17+18)行;20行=(14-19)行;26行=(22+23+24+25)行;30行=(27+28+29)行;31行=(26-30)行;33行=(8+20+31+32)行;35行=(33+34)行。
  八、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10年度的成本费用、人工成本、职工人数、专项支出等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项目合计数应与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相关指标对应一致。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从业人员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全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人工成本支出总额,不含劳务派遣费用。
  2.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反映企业预计的全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等劳动所得。
  3.职工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预算年度内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工成本支出总额,不含劳务派遣费用。
  4.保险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用。
  5.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费用,包括企业上缴社会保险机构的费用和在此费用之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职工负担的补充养老保险(年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
  6.福利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在工资以外给职工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主要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事业补助支出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企业为职工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不在此项反映。
  7.住房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而负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预计为职工负担的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宿舍的折旧费等。
  8.在岗职工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预算年度内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单位、并在工作岗位上的固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工成本支出总额,不含劳务派遣费用。
  9.支付给内退及下岗职工工资总额:反映企业预计支付给内退及下岗职工的工资总额。
  10.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反映企业预计支付给离休、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包括养老金及福利费等。
  11.从业人员:指预算年度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不包括与法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
  12.职工:指预算年度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但包含内退下岗人员。
  13.折旧费用: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折旧费用总额。
  14.利息支出总额: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利息支出总额,包括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5.差旅费用: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差旅费用总额。
  16.节能减排支出: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因节能减排政策增加发生的各项支出费用。
  17.安全生产支出: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因完善和改进安全设施建设、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增加发生的各项支出费用。
  18.科技支出: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用于科研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企业自行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和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支出等。
  19.企业自筹金额: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从“科技支出”中剔除国家纵向拨款以及企业横向之间委托研发来款后的金额。
  20.信息化支出:反映企业预计2010年度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
  表内公式:
  1行≥2行;3行≥4行;5行=(6+16+24)行;6行≥(7+8+9+10+13+14+15)行;10行≥(11+12)行;16行≥(17+20+21+22+23)行;17≥(18+19)行;24行≥(25-26+27)行(合理性);29行=(1+3+5)行;31行≥32行;33行≥(34+35+37+38+39)行;35行≥36行;40行≥41行;50行≥25行;54行≥55行;54行≥56行。
  表间公式:
  1行=国资企预02表4行;2行=国资企预02表5行;3行=国资企预02表7行;6行=国资企预02表8行;16行=国资企预02表9行;24行=国资企预02表10行。
  九、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10年度主要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的预计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毛利”及“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5.本表仅由企业在集团合并层面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主要业务: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规划和内部管理确定的主要业务板块分类填列,企业应按照上年度与国资委确认的口径填报,预算年度内如果有调整,需提前向国资委备案。
  表内公式:
  7栏=(1-4)栏;8栏=(2-5)栏;合计行=各浮动行的和。
  十、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10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的预计生产经营情况。
  2.表内“上年完成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实际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实际完成生产经营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完成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5.本表仅由企业在集团合并层面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主要业务: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规划和内部管理确定的主要业务板块分类填列,本表填列的主要业务板块应与“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中填列一致。
  2.指标名称:反映企业各主要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的重点指标,由企业根据不同业务板块的性质特点,挑选能突出反映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状况的指标填列。如:水运企业集装箱运输板块,可选择集装箱运输量、集装箱船舶数量等指标,干散货运输板块可选择干散货运输量和干散货船舶数量等指标。
  3.企业确定的主要业务及指标名称需事先报国资委备案。
  表内公式:
  5栏=(4-3)/3栏×100%。
  十一、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10年度对外筹集资金及筹资费用的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和“年末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0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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