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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施日期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证券公司应及时提醒托管在其交易单元上的限售股东、金融机构股东(含证券公司自营机构、基金机构、保险产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关注发行人相关公告,及时向邯郸钢铁或承德钒钛申请办理确权工作。 四、在2010年1月11日证券公司开始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回报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后,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在会员业务专区每日发布各证券公司换股进展情况统计数据。 五、请各证券公司确保在2010年1月7日15:00前做好各项技术和业务准备工作。随后即将展开的证券公司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以及余股补登记业务,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视情况发布后续通知,请跟踪实施。 六、业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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