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唐钢股份跨市场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的实施通知
各证券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2009年12月12日向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告知证券公司在唐钢股份换股吸并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根据2009年12月26日《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换股实施公告》,唐钢股份(以下简称“发行人”)即将实施换股程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邯郸钢铁及承德钒钛于2009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各证券公司要尽快向发行人移交原由各证券公司受理的邯郸钢铁及承德钒钛的流通股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数据及书面材料。不及时移交的,会影响这部分股份的换股登记。
二、证券公司配合发行人对持有托管在各证券公司客户托管单元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即“个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实施换股。换股程序安排见下表:
序号
| 日期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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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1月8日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确认的深沪法人对应关系,对于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制作个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数据库(ZDJPPK.DBF),下发各证券公司。
1、深沪证券账户均为合格证券账户。且深沪账户身份证号码(兼容18位和15位)完全相同而股东姓名完全相同。
2、沪市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和深市报送了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的证券公司属于同一法人。
3、深市证券账户只在一处申报了证券账户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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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年1月11日-
1月15日
| 证券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数据中,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予以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并回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ZDJWT.DBF)。
1、投资者深市证券账户使用信息指定的交易单元所在的营业部与其沪市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所在的营业部一致。
2、深沪账户使用相同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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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年1月18日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集各证券公司确认的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提交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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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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