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第六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年8月21日 国质检检[2009]37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关于实施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7号公告)和《
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将《第六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尽快通知所属检验检疫机构、用棉企业和棉花经营公司。
对此次批准登记的11家境外供货企业,各检验检疫机构按照《
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