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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4.发展规范、统一的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督指导指南,在各级推广应用,要求监测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以县(市、区)为单位优良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1.降消项目:覆盖中西部地区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的县(市)。
  2.国家妇幼卫生监测: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336个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县(市、区)以及64个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县(市、区)。
  (二)项目内容。
  1.降消项目
  (1)人员进修和培训。县级助产人员进修,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产科人员技术培训;项目管理培训。
  (2)驻县专家蹲点。蹲点专家负责监督和指导蹲点地区的项目实施工作,规范各项技术标准和操作常规,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培训当地的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
  (3)健康教育。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率。
  (4)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各县(市)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孕产妇抢救中心。村级负责高危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平产的接生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抢救中心。
  (5)项目宣传。各县要加强项目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降消项目”的内容,增强保健意识,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利用率。
  2.国家妇幼卫生监测
  (1)对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村各级监测人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和技术培训,今年培训重点在监督指导规范指南及其要求。分片开展国家级孕产妇死亡评审示范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级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的疾病诊断和防治能力,提高重大出生缺陷预防、筛查、诊断、跟踪随访等专业技能水平,以及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跟踪随访、漏报调查的水平,保证出生缺陷监测系统连续稳定、高效运转、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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