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
([2005]民四他字第25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湘高法民三[2005]1号《关于请求指定涉外案件审判中院的报告》收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