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1386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平保产发〔2009〕158号)及《关于股东华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转让我公司股权的报告》(平保产发〔2009〕157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947,722,024股,占总股本的99.1286%;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9,209,222股,占总股本的0.320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3,202,129股,占总股本的0.22%;源信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363,747股,占总股本的0.1061%;摩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3,600,673股,占总股本的0.06%;宝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443,183股,占总股本的0.0741%;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3,001,926股,占总股本的0.05%;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持有1,760,000股,占总股本的0.0293%;深圳市尚尚善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04,000股,占总股本的0.0051%;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5,065股,占总股本的0.0023%;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服务公司持有96,015股,占总股本的0.0016%;深大电话有限公司持有48,000股,占总股本的0.0008%;北京富泰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60,000股,占总股本的0.001%;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持有30,000股,占总股本的0.0005%;沈阳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4,016股,占总股本的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