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报表的通知
(国农办[2009]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为做好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编报工作
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农发办事机构”)要继续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04]302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04]303号)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班上提出的有关要求,认真细致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严把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关
地方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要认真填报基层表,省(区、市)级、地(市)级农发办事机构要对下一级农发办事机构报送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后再逐级汇总上报,杜绝不加审核就简单汇总上报统计报表的行为。
部门项目统计报表不区分基层表和汇总表,中央农口部门农发办事机构要在审核省级农口部门上报数据的基础上,汇总后将部门项目统计表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
三、采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填报统计报表
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和部门项目统计报表均采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上报。与去年相比,今年参数的主要变化是:土地治理项目报表中增加了“是否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的选项;部门项目报表中增加了由供销总社填列的项目内容。各级农发办事机构可自2010年1月11日起到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网站(www.canstone.cn)下载专区下载统计参数。在此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国家农发办和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