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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09〕25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12月22日3时20分,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该矿为基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顶板垮落。

  12月26日19时40分,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宏福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局部通风机安设不到位导致瓦斯积聚,加之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接头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燃烧。

  12月27日1时4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粮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该矿407东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木支护,因支护强度不够发生冒顶。

  12月27日23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鑫裕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人死亡。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该矿擅自启封井下密闭后发生瓦斯燃烧。

  12月28日1时55分,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在石门揭煤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以上5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通风和瓦斯管理不到位、顶板管理工作薄弱、隐患排查不细致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职责。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实施整合的矿井,要按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要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对于煤矿建设项目,凡是重大项目未经安全核准的,一律不得立项;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产。要严防借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防验收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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