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9〕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根据《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卫发明电〔2009〕188号),我部研究制定了《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卫生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使用。
附件: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
(试行)
孕产期妇女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特点是病程进展快、病情重,应当给予高度重视。根据2009年10月12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特制定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供参考。
一、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
(一)对象。
1.所有孕产期妇女均为重点预防对象。
2.孕产期妇女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更易发展为重危病例,应予以高度重视:
(1)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
(2)肥胖者(体重指数≥40危险度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
(二)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和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宣传折页、张贴画、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措施的宣传,提高孕产期妇女的防治意识。健康教育和宣传的要点包括:
(1)促进健康行为,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饮用足够的液体和食用有营养的食物等。
(2)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酒精类洗手液同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