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20个中央部门2008年决算(草案)中少计收入、结余和资产共计16.71亿元的问题。这20个部门已通过调整决算及有关账务等方式整改15.76亿元,占94%。其余9489.84万元涉及少计固定资产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清理,待核实无误后再调整账务。
(六)关于“部门工作安排与部门预算安排不能很好地衔接,导致部分部门预算年初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影响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问题。中央各部门表示,将在下年度的预算编制中改进方式方法,项目申报前要进行充分论证,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逐步理顺预算各环节的关系,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内部预算的审核效率。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峡总公司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内部控制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对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的问题,三峡总公司已于2009年初编制完成溪洛渡水电站单项工程执行概算,计划于2009年内编制完成总执行概算,并表示将按投资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和目标管理。对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三峡总公司修订了《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招标规划、招标文件编审、评标专家组成、分包管理、评标标准和关联交易管理等工作,并加强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由招标、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共同组织对下属公司、职能部门的招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超出国家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的问题,三峡总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价格定价机制,按分类指导原则颁布了有关招标代理等内部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标准和办法。
(二)电力建设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电力建设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关于部分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有关地方正在按照要求补办项目核准手续。关于违规征占土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根据审计提供的资料,正在进行专项调查,有关地方正在向国土资源部补办手续。关于少征、漏征差别电价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和能源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电价征收工作,有关地方正在按照通知要求清理优惠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