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中央财政安排的救灾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式不利于统筹使用的问题。财政部拟在现行管理体制框架下,研究建立新形势下防灾减灾资金管理机制,并加大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各业务司的工作协调力度,切实发挥减灾救灾工作的整体合力。
6.关于就业再就业资金结余123.71亿元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的问题。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起草了《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的报告》,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研究分析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问题的工作方案;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就业资金统计月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就业专项资金统计月报制度,加强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管理,做好就业形势分析,努力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财政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并研究完善资金分配考核制度。
7.关于发展改革委向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的3个项目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其中“甘肃石羊河流域西营河专用输水渠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已得到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第一重型机械集团铸锻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得到环境保护部的批复;“北方重工集团大型装备产业升级项目”已按评审意见补充了相关资料。同时,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提前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规定,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8.关于部分项目投资完成率低和已到位资金闲置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针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问题,向有关地方发出通知,要求逐一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已基本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二是针对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赴各地进行督导,要求加快落实各项前期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二)国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及各省级国税局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税务总局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并加大督查和审计力度,切实保障严格依法征税。对部分县级国税局违规提前或延期征税、多征税款的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正积极进行整改。对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问题,有关税务机关对这些企业已停止执行优惠政策,追缴税款,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环保不达标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税务总局下发了《
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改进了白酒消费税制度,并会同财政部、烟草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