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09年第三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建城[2009]26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我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以及相关专项督察和各地报送的2009年第二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将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792座,处理能力达9904万立方米/日;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977个,设计能力约5527万立方米/日。第三季度新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9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5万立方米/日,已连续四个季度达到每季度增加50座污水处理厂、300万立方米/日以上污水处理能力的水平,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的态势。
全国655个城市中,已有507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共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266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8858万立方米/日。其中,36个大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319座,设计日处理能力3919万立方米。第三季度共有17个城市填补了污水处理设施的空白。
全国共有473个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单位)建成了522座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覆盖率达到29.1%。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74.0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9%,较上季度增长11.5%;运行负荷率达到81.27%,较上季度提高5个百分点,体现出雨季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累计削减主要污染物COD总量191.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38万吨,同比增长24.7%;处理每立方米污水可削减COD0.259公斤。
36个大城市累计处理污水31.85亿立方米,累计削减COD82.77万吨,均占全国处理总量的43%;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8.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三)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运营项目仍保持较好的上报状态。2009年第三季度,按规模统计的上报率为98.5%。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运营项目上报率为100%;江西、甘肃、宁夏等3个省(自治区)上报率不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