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
(卫办医管发[2009]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宣部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9〕33号)精神,现就2010年卫生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
卫生下乡是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措施。“三下乡”活动开展以来,卫生下乡为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很大作用,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认识卫生下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确定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做到人员、措施、经费三到位,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
2009年12月下旬,中宣部、卫生部等部门在贵州省黔西县举办2010年“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卫生部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义诊、免费手术、人员培训、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本行政区域的卫生下乡活动做出安排。
(一)开展卫生下乡集中示范活动。要会同宣传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开展卫生下乡等各种活动,发挥示范效应作用。要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需求及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需要,组织开展送医、送药、送知识活动。要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卫生下乡的形式和内容,推动卫生下乡活动的顺利开展,迅速掀起卫生下乡的新高潮。
(二)加强对县级医院的工作指导。要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要求,结合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及开展“部属部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和“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等项目,组织三级医院专家到县级医院开展巡回指导,加强对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县医院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医院管理,提高疾病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