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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调整问题的批复(测办[2009]121号)
国家测绘局关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调整问题的批复
(测办[2009]12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
你局《关于调整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的请示》(新测行[2009]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的授权,同意你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下一个资质等级幅度内,对乙、丙、丁级考核标准中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办公场所、测绘业绩等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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