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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郑在娟、澳大利亚歌手李宵云到山东青岛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郑在娟、澳大利亚歌手李宵云到山东青岛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595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外[2009]8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演出公司与北京华夏龙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郑在娟、澳大利亚歌手李宵云,于2009年12月24日至25日到山东青岛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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