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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181号)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委公告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委因以资产认购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该公司346,841,65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0.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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