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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现代舞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现代舞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513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9]7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现代舞蹈艺术有限公司邀请荷兰现代舞团一行10人,于2009年12月8日至9日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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