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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系统运维管理与应用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培训代表报名回执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培训期次(备注:只能勾选一项)

□第一期培训:省级安监、煤监业务人员;

□第二期培训: 省级安监、煤监系统运维管理人员;

□第三期培训:省级煤监业务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联系人:黄宁 电话:010-64464839 13466362263。
  传真:010-64464838、64237208。
  E-mail:japx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3
  乘车路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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