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卫生部关于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函〔2009〕547号)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核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请示》(中广核〔2009〕221号)收悉。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
》和相关规章规定,准予该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