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问题。多年来,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为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我国与3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有139万人出国留学,分布在100多个国家,其中近39万人已回国工作。越来越多的外国青少年将我国作为留学目的地国,2008年共有来自189个国家和地区的22.35万名各类来华留学生,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的592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教学机构学习。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教 育 部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010-660968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1363号)
科、教、文、卫和体育类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理由:
1、高校办学缺少特色和品牌优势。国内高校出现盲目追求高、大、全现象,学院要改大学,单科要改综合全科,文科要设理科,理科也要设文科,西医院校设中医专业,中医院校也要设西医专业,医科院校设药科专业,药科院校也要设医疗专业,等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高校办学越来越没有特色,没有品牌。
2、高校缺少办学自主权。中国现在的正规大学都被整合在一个官本位层级的体系之中。政府实现对高校强势控制,有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的合理性。但是如果运用过强过密,必然使到高校办学自主权遭到剥夺,高校的学术自由、探索精神和追求真理的空间受到挤压,削弱高校的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学术思想创造力和国际教育水平竞争力。
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坚持教育优先,大幅度提高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带动民间和境外资金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投入。努力扩大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
2、正确处理政府管理和高校办学的关系,确立高校“学术为主导”的管理理念和政策体制。建议制定出台有关法规,明确界定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权限、范围和方式,赋予高校应有的办学自主权,努力达到政府宏观管理和高校微观自主办学的高度协调和统一。一方面,政府站在更高、更宏观的位置上对高等教育事业进行规划,对高校实现指导、统筹、调控和监督;政府通过由第三方进行高校的教学与科研实力评价体系,进行与之相应匹配的拨款制度改革,实行绩效评价的研究经费拨款机制;对有资质的团队和教授,在公正评估的基础上定向拨款,研究者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重点。另一方面,高校内部管理运营不能以行政权力替代学术权力,应引导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以学术为主导的运转管理环境。组织由校长、教授、中青年骨干等组成的高等教育发展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学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建立教授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学术决策作用。政府与高校共同努力,营造一种思想解放、学术自由、勇于探索的校园人文氛围,激活高校的无限学术创造力和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大批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创新性人才和专业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