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363号建议的答复
陈蔚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的问题。近年来,在政府增加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初步形成了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高等教育投入格局。从总体上看,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还比较低。2006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仅占普通高等学校经费总投入的42.86%。高等教育财政性投入与发达国家和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还需不断努力。为了支持地方政府加强对高等教育统筹管理,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选择广东省等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实验,鼓励地方财政增加投入,使其率先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市)。
二、关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近年来,通过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了政府宏观管理、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当前,要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下,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在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三、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教育部历来重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今后将继续推进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行人员的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创新聘用合同管理方式,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教师考核评价,完善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
四、关于如何引导高校办出特色的问题。教育部历来重视加强高等学校分类管理。今后,我们将根据科学性、多样性、可操作性和公正规范的原则,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和有关政策,制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建立分类体系,明确不同层次类型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目标与任务。根据不同层次类型高等学校的服务面向、目标定位、主要任务科学配置资源,开展分类评价,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办出特色。避免高等学校盲目攀比,趋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