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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第二届割胶工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

  决赛:拟定于2010年3月初在云南省举行。2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将本系统参加决赛选手的《全国第二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见附表4)和裁判的《全国第二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裁判员推荐表》(见附表2)报组委会办公室(传真:010-59192628,E-mail:nkjrzch@agri.gov.cn)。
  三、决赛内容及考核办法
  决赛分为实际操作和笔试考核。
  (一)决赛内容
  1.割胶基础知识考核。
  2.磨刀技能考核。
  3.树桩割胶技术考核(阳刀顺割、倒割,阴刀)。
  (二)考核办法
  1.割胶基础知识考核:时间为90分钟,总分20分。考试范围为《割胶问答》、《NY/T 1088-2006 橡胶树割胶技术规程》。考卷由组委会办公室从国家竞赛题库中抽选确定。
  2.磨刀技能考核:时间为3小时,总分10分。胶刀、磨刀工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发。
  3.树桩割胶技术考核:时间为15分钟,总分90分,每人三棵树桩,分别为:阳刀顺割(离地80cm)、倒割(离地130cm)和阴刀(离地130cm),每种割法各割15刀,共割45刀。割线长度为30cm。
  以上三项合计,总分为120分。
  四、参赛费用
  大赛费用采取各级分担的办法,即初选费用由初选组织单位承担;选拔赛费用由选拔赛组织单位承担;参加决赛选手和领队的差旅费由其推荐或所在单位承担,其它费用由农业部和承办单位承担。
  五、奖励办法
  (一)综合奖
  1. 决赛第1名
  决赛总成绩第一名,由农业部授予“全国割胶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10000元,并破格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推荐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劳动模范的评选。
  2. 决赛第2名至第11名
  由农业部授予“全国割胶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每人5000元,并相应晋升一个职业等级,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
  3. 决赛第12名至第35名
  由农业部颁发“全国割胶工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称号,颁发证书和每人奖金1000元。
  (二) 单项奖励
  1. 割胶标兵
  树桩割胶技术考核成绩前三名,由农业部授予“全国第二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割胶标兵”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每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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