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命名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典型的决定
(妇字〔2009〕29号)
全国妇联、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颁发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规划》,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普及、指导服务、实践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特色鲜明、示范作用明显的典型。
为了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推进、持续发展,全国妇联、教育部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299个单位为“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命名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四区等99个单位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村)”;命名北京市顺义区等31个县(市、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典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重视发挥示范典型的榜样作用,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附件: 1、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2、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村)
3、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
全 国 妇 联
教 育 部
2009年11月12日
附件1
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中心小学家长学校
北京市崇文区景泰小学家长学校
北京市延庆县第三小学家长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家教培训中心
北京市石景山区母亲学校
北京市昌平区桃洼中学家长学校
天津市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天津市河北区第一幼儿园家长学校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八小学家长学校
天津市蓟县第二幼儿园家长学校
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