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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命名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典型的决定

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命名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典型的决定
(妇字〔2009〕29号)


  全国妇联、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颁发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规划》,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普及、指导服务、实践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特色鲜明、示范作用明显的典型。
  为了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推进、持续发展,全国妇联、教育部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299个单位为“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命名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四区等99个单位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村)”;命名北京市顺义区等31个县(市、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典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重视发挥示范典型的榜样作用,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附件: 1、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2、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村)
  3、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

全 国 妇 联

教 育 部

2009年11月12日

  附件1
  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中心小学家长学校
  北京市崇文区景泰小学家长学校
  北京市延庆县第三小学家长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家教培训中心
  北京市石景山区母亲学校
  北京市昌平区桃洼中学家长学校
  天津市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天津市河北区第一幼儿园家长学校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八小学家长学校
  天津市蓟县第二幼儿园家长学校
  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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