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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钢琴家茅为蕙到福建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9]2410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钢琴家茅为蕙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410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9]19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厦门市天视文化有限公司邀请美籍钢琴家茅为蕙,于2009年11月29日到福建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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