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单位应填写《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10年1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管理处;
(五)同等条件下,已获得能力验证提供者资质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将优先选用。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郭 栋 周 刚 010-82262733、82262770
传 真:010-82260761
电子邮箱: guod@cnca.gov.cn、 zhoug@cnca.gov.cn
附件: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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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参数
(可填写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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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检测方法
(可填写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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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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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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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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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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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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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项目可行性、重要性、意义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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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在该领域检测资质的说明
(是否已获得该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或认可,是否是该项目的标准制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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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能力水平描述(包括项目单位承担过的能力验证活动、标准制修订、科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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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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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参加的实验室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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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大致实施计划(拟采用样品、样品制备、评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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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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