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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关于感光胶卷进口关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09年第82号)
为明确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标准和申报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面积为胶卷的实际面积。感光胶卷半成品的实际面积为感光涂布面积和白边面积之和。
二、
企业申报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应以实际面积的数量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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