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工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9]189号)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 《关于申请释放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基础混凝土浇注完工控制点的请示》(山核设发〔2009〕257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9年11月13日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基础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提出了核安全管理要求。
现你公司对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进一步确认了现场检查发现的裂缝为表面裂缝,且没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我局批准释放你公司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工控制点,可以进行下一步施工工序。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