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报送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的通知
(卫科教教育便函〔2009〕15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甘肃、贵州省卫生厅妇社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财政部和
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落实,现就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项目培训工作
请各地按照附件的格式,认真进行总结,并务必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我司教育处。
二、关于2010年培训计划
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2010年专项资金(财社字〔2009〕114号)已于2009年8月由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下达。请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补充、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有关内容,尽快制订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三、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加强项目管理,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保证培训质量。同时,注意保存相关材料。我司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余秋蓉 解江林;电话:010-68792250、68792247;传真:010-68792234;电子邮件:kjsjyc@sina.com。
附件:1、省(市、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情况调查表
2、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总结(格式)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2009年____省(市、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情况调查表
一、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情况。
2009年度
| 全科医师
| 全科医师骨干
| 社区护士
|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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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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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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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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