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通告2009年第7号
(国粮通〔2009〕7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南方饲料消费省份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8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玉米中央直属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公布的中央直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秋粮收购政策,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10-63906295)。
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中央直属企业名单如下:
中粮集团:
北京:中粮粮油有限公司
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中国粮食贸易公司
中国植物油公司
中谷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上海:中谷集团上海粮油有限公司
江苏:中谷江阴工贸储运有限公司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中粮东海粮油(东台)有限公司
浙江:中谷集团浙江粮油有限公司
安徽:中谷集团安徽粮油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中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中国粮食贸易公司武汉分公司
广东:中谷集团茂名饲料有限公司
广东南海中宏饲料厂
华粮集团:
北京: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