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总局直属机关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符合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符合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需要,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体现了全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共同意志。
《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总局直属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实。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加强党的建设这个中心,增强服务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明确学习内容,在深刻领会四中全会基本精神上下功夫
各单位要通过集中办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
《决定》。学习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