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扣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将长期债权投资扣减长期债权投资准备后的净额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加总后在本项目填列。
5.长期股权投资:反映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扣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按长期股权投资扣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
6、固定资产:反映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7、在建工程: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扣减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8.负债总额:反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9.吸收存款:此项仅由银行类金融企业填列,反映企业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按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汇出汇款、应解汇款、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的合计金额填列。
10.所有者权益总计:反映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11.实收资本(或股本):反映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12. 资本公积:反映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在本项目田填列。
13. 盈余公积:反映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14、一般风险准备:反映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 利润表指标。
1.各类金融企业利润表指标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附表一”反映银行(已执行新准则)、证券、保险类金融企业利润表指标的归并口径,“附表二”反映银行(未执行新准则)、担保、资产管理公司类金融企业利润表指标的归并口径。
2.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项目反映。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此项反映由营业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3.业务及管理费:反映企业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费用、业务费用及管理费用。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此项以“营业费用”填列。
4.人员费用:人员费用与年度决算报表中《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中》的人员费用项目口径一致。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失业保险、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和其他人员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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