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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掌握全国“一会两站”建设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组织好本辖区“一会两站”名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已经建立的“一会两站”名录信息录入《全国“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名录管理系统》的工作,对今后新建立的“一会两站”可随建随录入,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和11月30日前通过该系统分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上报《“一会两站”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一会两站”名录登记表

  2、“一会两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一会两站”名录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填表人:

名称

  项目

消费者协会分会

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

会(站)全称

  

  

建立时间

  

  

地址

  

  

工作人员数量(人)

  

  

会长/

站长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一会两站”

消费维权联络员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负责“一会两站”工作的工商所及联系人

工商所名称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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