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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三、严格规范“一会两站”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

  (一)明确“一会两站”工作职责。消费者协会分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或配合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投诉站进行业务指导;收集、汇总、分析本辖区内的消费维权情况,编发消费提示;根据需要召开分会理事会,充分发挥分会各理事的作用,对本辖区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调解消费者的一般性申(投)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及时向辖区工商所反映,由辖区工商所按照职能和程序依法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严格“一会两站”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

  1.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对消费者的咨询,“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接待,依据法律法规耐心解答;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与辖区工商所或消费者协会联系。

  2.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投)诉。对消费者的申(投)诉,“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认真登记,详细记载申(投)诉人和被申(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投)诉事实、相关证据等基本情况。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及时向辖区工商所反映。

  3.依法调解和处理消费纠纷。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申(投)诉,“一会两站”要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对于难以调解和处理的消费纠纷,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或消费者协会反映。

  4.汇总情况和报告重大事项。对受理和处理的咨询、申(投)诉情况,要定期进行情况汇总。对涉案金额较大的申(投)诉以及消费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辖区工商所和消费者协会。

  5.严格档案和资料管理。对处理完毕的申(投)诉,“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记录相关情况,及时归档备查。对相关档案和资料要妥善保存,严格管理。

  四、认真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一会两站”工作规范运行

  (一)建立健全申(投)诉受理制度。“一会两站”要建立完整的申(投)诉受理制度,明确接待、登记、调解、报告、归档和报送等基本工作程序;对疑难问题移交或上报有关部门后,“一会两站”要继续跟踪处理结果并向消费者反馈,做到消费者申(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二)建立健全所站联系制度。辖区工商所要与辖区内“一会两站”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指定专人随时联络、定期上站巡访和回访,及时了解和指导“一会两站”建设和日常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一会两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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