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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纽约哈莱姆歌手乐团和美国巴尔的摩室内乐团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纽约哈莱姆歌手乐团和美国巴尔的摩室内乐团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313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53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科文演出有限公司与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国纽约哈莱姆歌手乐团一行8人于2009年12月20日;美国巴尔的摩室内乐团一行44人于2009年12月28 日至2010年1月1日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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