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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1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受托人基本信息;

  (2)受托管理业务总体情况;

  (3)受托管理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账户管理人基本信息;

  (2)账户管理业务总体情况;

  (3)账户管理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托管人基本信息;

  (2)托管业务总体情况;

  (3)托管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报告内容包括:

  (1)投资管理人基本情况;

  (2)投资管理业务总体情况;

  (3)投资管理业务统计信息;

  (4)重大事项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临时报告

  (一)临时报告事项包括:

  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减资、分立、合并、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股东、重大股权变动、注册地、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变动;

  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负责企业年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重大经营损失;

  5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企业年金从业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6涉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诉讼或仲裁;

  7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运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

  9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变动;

  10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运作中有违反相关合同的行为;

  11有可能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重大影响的其它事项;

  12合同约定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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