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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籍歌手李霄云和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籍歌手李霄云和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1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7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索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澳大利亚籍歌手李霄云和马来西亚歌手巫启贤,于2009年10月3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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