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33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9]16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协(福州)文化经纪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09年11月14日到福建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