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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百老汇音乐剧《FAME》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百老汇音乐剧《FAME》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11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59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邀请美国百老汇音乐剧《FAME》剧组一行68人,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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