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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东方神起”演唱组合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东方神起”演唱组合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146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24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市明星巨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东方神起”演唱组合一行5人,于2009年11月21日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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