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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年”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年”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安[2009]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属单位,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决策和今年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是工业发展的根本和关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把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并组织实施好“质量和安全年”各项工作。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工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要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把握形势、调整对策,推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台阶。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机衔接,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统筹考虑质量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促进形成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加快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结合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组织与实施,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措施,重点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民爆等高危行业企业作业现场监测监控报警、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力争通过安全技术改造基本消除企业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的重大隐患,逐步解决重点行业、企业安全设施配套问题。要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健全生产工艺的安全技术保障条件,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危化品、尾矿库专项治理等有关工作,加强指导选矿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的管理与协调,既要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内容,又要切实提高整体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三、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和运行监测,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要在积极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建立预测预警体系的同时,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准确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有效性。要强化通信业、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要继续深入推进民爆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工业雷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保证高温、雨季及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建立健全工业行业管理体系的同时,加快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专家咨询支撑队伍,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咨询研究和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分析,促进科学管理。
  四、推进技术进步,健全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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