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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演员尼克·马、克里斯托弗·陈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演员尼克·马、克里斯托弗·陈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08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7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情戏天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演员尼克·马、克里斯托弗·陈,于2009年10月22日至2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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