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韩国歌手组合SJ-M到宁波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韩国歌手组合SJ-M到宁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024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9]39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韩国歌手组合SJ-M一行8人,于2009年10月22日到宁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