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1213号)
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AIOI CN〔2009〕0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部的100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二、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部的575.699143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